【山东大学】2024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通知
山东大学是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授权单位。2024年山东大学在20个一级学科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01 申请条件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 申请人所申请学位门类原则上须与前置学位门类相同。
☛ 申请人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术型学位者,须于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不包含增刊、摘要、综述、会议论文)。
☛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资格不受本项第(二)和第(四)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02 专业目录
03 报名程序
☛ 网上报名
☛ 现场确认
1.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考核推荐表2份(需导师签署同意推荐意见);
3. 临床医学(含学术/专业型)申请人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由拟申请导师签字,附于考核推荐表后);
4.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证书及复印件2份;或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 资格审查
04 培养管理
我校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审查通过后,将申请人信息在全国同力平台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认定为2024级新生,并于3月至4月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入学须知。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将对在册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进行认定,包括我校的课程考试与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学校将对学位论文水平进行认定。
05 学位授予
在册申请人须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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