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占地2575亩,由原河北轻化工学院、河北机电学院、河北省纺织职工大学、河北纺织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1956年举办高等教育,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办学宗旨,秉承“兴业、尽责”的校训和“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为国家培养了30余万优秀毕业生。学校是河北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01.申请资格
☛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02.申请程序及全国统考
☛ 网上申请
☛ 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位认证报告纸质版一份。
现场审核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研究生院C513A办公室。
☛ 有关全国统考事宜
考试分为全国统考和课程考试。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其他相关事项参照2024年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排。课程考试时间为每学期期末。
03.申请学位程序
☛ 课程考核
按相关文件要求,不为申请人单独举办课程进修班。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根据所在学科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按以下方式开展学习:
1. 免费到校旁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课程,按要求提交作业并考试;
2. 按照专业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自学,按要求提交作业并考试。
申请人完成课程学习后,需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课程考核通过后颁发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 学位论文
通过国家统考并获得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的学位申请者,请与专业学院沟通联系导师,经导师允许后方可申请论文开题,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课程考试和国家统考)后的1-2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 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详细了解 研究生报名
可扫码详细咨询哦
☝ ☝ ☝